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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本科人才培养,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配合学校做好转专业工作,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结合管理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管理学院对2016年转专业做出如下细则。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转专业工作。
二、计划额度
管理学院计划接收转专业名额为40人,其中:降级转入最多不超过10名。
转出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当年入学新生人数的10%;各专业接收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院(系)新生人数的10%。
三、申请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体健康;
2.在校大一学生,第一学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合格,且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同时没有重修、补考课程。
3.二本录取专业不能转一本录取专业。
4.在校大二学生,因学习困难,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完成学业者。
5.原则上只能由理工类专业转入文管类专业学习,或由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卓越计划专业转入一般专业学习。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以申请转专业:
1.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特殊才能,转入新专业更能适合学生发展,并被转入学院认可者;
2.与学校签订定向协议的学生;
3.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适合所在专业学习者,须由二甲及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并经校医院复查属实。
4.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考虑接收:
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属学校在招生时有明确专业限制者;
属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