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考委、教育局、卫计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6]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定向免费本科医学在川招生计划
今年省内4所普通高校在川招收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500名,层次为本科,计划性质为“免费医学定向”,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中单列编制。
二、生源范围和招生对象
定向免费本科医学只招收农村学生,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参加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并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2)考生的户籍地须在农村,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考生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
报考免费医学定向招生的考生须服从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制定的《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签订办法(试行)》(川卫办发[2010]342号)的规定。
三、志愿填报
报考考生须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免费医学定向招生学校志愿,并填报该校免费医学定向招生专业,志愿填报的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00。志愿填报结束,省教育考试院将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填报免费医学定向志愿考生名单下发各市州,各地按规定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名单由市州招考办于7月1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其免费医学定向志愿无效。拟报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的考生应按规定条件自己先把握是否符合条件,以免浪费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