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级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政策

四川高考2018-08-25才子老师

四川大学2016级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政策一年多少学费标准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九条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所在地:四川性质类别:综合类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联系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

E―mail:nic8401@scu.edu.cn

网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211"工程高校"985"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

四川大学是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于1994年4月和2000年9月两次“强强合并”组建而成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

学校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四川大学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四川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四川大学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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