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计算
个人所得税 =( 工资 - 三险一金 - 个税免征额 )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温馨提示:
1、其中小括号里的“工资 - 三险一金 - 个税免征额”通常被称为“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
2、工资:即初始收入(合同上所写的收入)
3、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算在这里)
4、免征额:自2011年起,免征额由2000元上调至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5、税率:由3%上涨到45%,有7个等级,分别与7个不同区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
6、速算扣除数:由0上涨到13505,也有7个等级,与不同税率相对应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二者的区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