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个人工资扣税标准,深圳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及扣税计算方法

税务政策2018-08-11王华老师

扣税标准

深圳工资扣除标准为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交税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5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1、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2、当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3、当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

4、当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5、当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

6、当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5505元。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