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公职人员近期最需要关注5大政策变化!不只影响你的收入,你的补贴、晋升也都会受到影响!快来一起来看看吧!
1、提高县乡交通补贴统筹比例
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配套政策持续巩固公车改革成果的通知》,要求各地细化保留车辆的使用办法,妥善处理好县乡基层工作人员公务出行,提出支持地方提高县乡公务交通补贴统筹比例,鼓励向基层倾斜配备车辆等具体措施。
《通知》强调要对县乡公务出行有所倾斜。比如交通补贴方面,支持地方提高县乡公务交通补贴统筹比例,集中部分重点保障好出行任务重的岗位和人员,地方车改补贴统筹比例不设上限;同时鼓励地方在车改核定的交通补贴总额内,按实际承担工作岗位来核定补贴标准。
配备车辆也鼓励向基层倾斜,在保证节支率的前提下,全省统筹从现有保留车辆中向基层县乡调剂配备使用,纳入平台管理。
《通知》还提出,允许县乡保障范围之外的、公共交通不便地区的公务出行,在制定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和限定费用标准、信息公开透明的条件下,采取按距离远近包干交通费的办法。
2、多地探索干部容错机制
近期,石家庄、长沙、廊坊等多地出台规定,明确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可以容错免责的情形。
各地规定中,多数强调“容错”的前提是干部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中“出于公心”“尽职尽责”,且结果“客观上难以预见”。具体而言,各地规定的“容错”情形大都强调了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符合上级政策精神、经过集体民主决策程序等,且免责与否的认定机构多由问责部门来承担。
不过,并非所有领域都可以“免责”,例如,杭州的规定中明确注明“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除外”。此外,容错机制也不能成为免责“马甲”,多数地区强调,严禁打着改革创新的旗号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决惩治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等行为。
3、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业期间
保留基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