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金额【政策说明】

失业保险2018-10-22王新老师

2017年上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金额标准

2017年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在劳动年龄段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失业人员拥有上海城镇常住户口;

3、职工在职期间用人单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

4、非本人意愿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

5、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2017年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需书面告知职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用人单位需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上报当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备案。

3、失业人员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4、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收到失业登记申请后10内,对失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告知本人。

5、对符合上海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人,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凭证,由失业人员凭借凭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2017年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2年:2个月

2、累计缴费2年以上:年限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3、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最长领取期限12个月

4、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最长领取期限18个月

5、累计缴费满10以上:最长领取期限24个月。

2017年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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