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失业保险是五险中的一种,但是很多人对失业保险不是很熟悉,对于失业金领取条件不是很熟悉,也不知道发放标准。下面高教网就为大家详细讲述2016年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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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辞职了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领取失业金的三个条件: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因此个人主动辞职不符合第二个条件,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2.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吗?
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以灵活就业身份续保可以自己缴费买养老保险(外地农村户口除外);医疗保险则由失业基金支付,不需要个人缴费。
3.失业金标准多高?
每个月失业金的标准是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15年标准为1390*80%=1112元。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但不满二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一年缴费年限,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