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2018-07-02李天扬老师

近日,我国各省市纷纷上调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等,据了解,河北省秦皇岛人社局也对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作出了最新的调整。由原先的月人均750元调整到月人均824元,平均每人每月提高74元。

2016年河北秦皇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据悉,从2016年3月起,河北秦皇岛市再次调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先的月人均750元调整到月人均824元,平均每人每月提高74元。失业保险金提高后,我市的失业保险金计算发放的基数为1480元,是我省最高标准。同时,以失业保险金为基数的取暖补贴、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待遇,也将相应调整。

根据最新标准,城市区的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由860元增至930元,最低标准由730元增至800元;昌黎县、抚宁县、卢龙县的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由820元增至900元,最低标准由700元增至770元;青龙满族自治县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由750元增至830元,最低标准由640元增至增至710元。

2016年河北秦皇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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