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最新产假哺乳假多少天,滁州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生育津贴一览

生育保险2018-07-27李天扬老师

滁州市最新产假哺乳假多少天2018,滁州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生育津贴一览

2018年滁州产假多少天?

2018年滁州产假和以前一样,滁州产假按照安徽省标准,咱们安徽省规定的产假为158天,男方护理假为10日,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在产假等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延长产假天数为60天,98+60=158天!

除了产假,你还可以请什么假呢?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注: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温馨提示:生产后这158天是恢复身材和宝宝建立感情的关键期,一定要好好利用这段美好的时光哦!

滁州产假生育津贴及最新规定一览

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

皖人社发〔2016〕5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做好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对按企业生育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女职工除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2.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原符合晚育条件、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各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的规定不再执行。

三、以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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