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最新产假哺乳假多少天,绍兴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生育津贴一览

生育保险2018-07-26王华老师

绍兴市最新产假哺乳假多少天2018,绍兴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生育津贴一览

为进一步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依法保护女职工在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浙江出台《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6月1日正式施行。

孕期、哺乳期被解约?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限制生育或者缩减产假等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限制其晋级、予以辞退、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除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外,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孕期女职工有什么福利?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其劳动时间;

      (二)实行劳动定额的,适当减少其劳动量;

      (三)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予以减轻其劳动量或者暂时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四)怀孕不满3 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或者怀孕7 个月以上的,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不少于1 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五)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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