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最新产假哺乳假多少天2018,深圳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生育津贴一览
深圳产假天数是多少?
2017年3月2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该《条例》将自市人大常委会公告之日起废止。
深圳《条例》废止后,“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享受15天晚育假”的规定也不再执行。
深圳妈妈休产假将执行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
①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论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可享受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共178天。
② 如果有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总结一下,以后深圳妈妈这样休产假
① 生育一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
② 生育二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 =178天
③ 难产: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难产假30天=208天
④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017深圳最新产假规定:
生育一胎:基本产假98天+广东省奖励假80天=178天
生育二胎的:基本产假98天+广东省奖励假80天=178天
难产: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难产假30天=208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职工
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5天
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市户籍育龄夫妻或者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且纳入实际管理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的,凭手术证明,由所在单位给予休假,并按以下规定由现居住地的区人民政府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