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最新产假哺乳假多少天,六安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生育津贴一览

生育保险2018-07-10李一老师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而根据生产阶段的不同,发放工资的形式也不一样,小编大致梳理了这四种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1

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

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

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为此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4

哺乳假,工资发放数值以六个半月为界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