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产假延长多久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三亚生育保险产假待遇:
1、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计算,难产的增加半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2、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按1个半月计算;
3、妊娠不满3个月终止妊娠的,按1个月计算;
4、女性从业人员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按1个月计算。
三亚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所有从业人员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规定及缴费情况核定。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