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育保险报销新规定

生育保险2018-08-18李天扬老师

伴随二孩政策开放、晚婚假取消、生育假延长、社保费率降低等消息接踵而至,2016年生育保险又有哪些新规定了?下面高教网教育小编来告诉大家。

2016上海生育保险新规定有哪些1、什么时候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具体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2016上海生育保险新规定有哪些2、什么人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关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3)22号]实施前已按《关于颁发本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沪劳保业一发(1998)39号]规定参保,且通知实施后未中断缴费的人员。

2016上海生育保险新规定有哪些3、报销生育保险要带什么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生育医学证明》;

(4)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

(5)其它相关材料说明。报销前可据自身实际情况去社保局了解其他证明材料。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