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最新的计生条例部分规定出来了,禁止任何形式代孕哦,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快随中国人才网小编一起来围观下吧。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启动修改,拟加入禁止代孕条款,另外,生育二孩也将可延长生育假。
今日(21日)上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的说明。如审议意见比较一致,该草案或将提请本次会议表决。
修正案拟明年1月1日起实施
草案将“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删除了“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的规定,相应地,将晚婚晚育可获得延长婚嫁、生育假奖励的规定修改为,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和相关福利。
值得关注的是,草案还明令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胚胎以及实施代孕。
李斌在报告中提到,计生法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修正案实施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已经获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尚存分歧的问题暂不修改
李斌在说明中提到,为适应我国人口发展出现的重大转折性变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现行生育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作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的决策部署,为此需要修改计生法涉及生育政策的条款及相关配套措施。
李斌提到,此次修法采取修正案的形式,对存在分歧、暂时形不成共识的问题以及适合在配套法规中解决的问题,暂不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