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生育保险2018-07-04王新老师

根据西安市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2016年西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491元。按照有关规定,西安市人社局确定2016年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四险”)缴费基数。具体为:

一、2016年西安市“四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4124元,下限为2825元。

二、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根据本人经济情况,可自由选择2825元或4708元作为月缴费基数。

这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2016年“四险”缴费采用西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491元。

参保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为:56491元÷12月=4708元,基数上限4708元×300%=14124元,基数下限4708元×60%=2825元。

注: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

1、用人单位和单位职工分别需缴纳多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2016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核准;工资总额大于201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小于60%的,按60%确定。

职工个人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职工个人以2016年度本人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月工资高于14124元的,以14124元作为月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2825元的,以2825元作为月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14124元与2825元之间的,以个人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

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缴费多少?

按照西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9%,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缴费基数。最低年缴费254.25元×12月=3051元,最高年缴纳423.72元×12月=5084.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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