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2018-11-27王华老师

  南宁2015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女职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待遇申领

  (一)须提供的资料:1、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分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病历本;5、剖宫产申报难产待遇的,须提交医疗机构出具有难产指征说明的疾病证明;6、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还须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7、男职工配偶可享受待遇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女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须领填的表格:《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给付申报表》(一式4份)。

  (三)业务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应当在女职工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90日(职工本人6个月)内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将须提供资料和填写表格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科审核,并办理费用结算;2、基金结算科根据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科提供的拨款表,定期将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

二、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流产

  (一)须提供的资料:1、《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2、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节育证明或医院开具的不适合采取节育措施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采取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的提供);3、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病历本;5、男职工配偶可享受待遇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女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须领填的表格:《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给付申报表》(一式4份)。

  (三)业务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应当在男职工的配偶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90日(职工本人6个月)内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将须提供资料和填写表格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科审核,并办理费用结算;2、基金结算科根据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科提供的拨款表,定期将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

三、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女职工生育费用报销

  (一)须提供的资料:1、医保IC卡;2、医疗收费收据(发票);3、门诊病历、孕检卡;4、生育费用明细清单(含门诊);5、《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须领填的表格:《南宁市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女职工生育费支付申报表》(一式3份)。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