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学校体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的指导意见》(深教〔2014〕274号)精神,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二、考试对象
所有符合我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采用“1+1”方式,即1个必考科目加1个选考科目。
(一)必考科目:200米跑、中长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学生在200米跑和中长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中自行选择一项作为必考科目。选择中长跑为必考科目的学生,不能再选择中长跑为选考科目。
(二)选考科目:在以下6个选考项目中任选一个项目进行测试: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投掷实心球、一分钟跳绳、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
(三)考试项目的规则及评分标准:执行《2016年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
(四)计分方法:2016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成绩(总分)取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考试成绩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按0.3的权重(30分)计入其中考考试总成绩。
(五)病残学生免考、择考、缓考的规定:
1.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有深圳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按程序办理有关审核手续,通过后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可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