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及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

社保政策2018-07-26三水老师

海口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的呢?小编整理详情如下:

报销条件

(一)职工医疗保险享受统筹支付条件

1、参保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连续缴费满1年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或者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恢复缴费后,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1年后方可重新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2、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按照《条例》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累计缴费年限不够的,也可按《条例》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一次性补缴。

3、从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可以一次性缴纳10年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费后,按照规定缴费次月后可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报销材料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电脑清单、病程首页、疾病证明、出院小结;

二.其他医疗费用报销:

异地转诊:

1、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审批表;

2、住院发票、住院电脑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开户行及账号);

异地居住,异地转诊:

住院发票、住院电脑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开户行及账号);

三.城镇居民:

1).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凭身份证(户口薄)或社会保障卡有效证件。

2).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1、普通门诊:居民医保卡

2、特殊门诊:

(1)、《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表》(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住院的疾病诊断证明;

(3)、出院小结或近六个月内的检查报告;

(4)、疾病诊断证明等资料;

3、异地就医:

(1.)、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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