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黄石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社保政策2018-07-18王新老师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黄石市统计部门公布了黄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2016年度平均工资进行的。

2017-2018年黄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黄石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

1、单位申报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为本单位2016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2、单位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工资基数为本单位2016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与本单位缴费的退休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3、申报缴纳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的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单位参保职工个人申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上年度黄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1139元/月)确定,下限按照上年度黄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228元/月)确定。

黄石市个人参保者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照全市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228元/月)、70%(2599元/月)、80%(2971元/月)、90%(3342元/月)、100%(3713元/月)、150%(5570元/月)、200%(7427元/月)、250%(9283元/月)、300%(11139元/月)设定为9个档次。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黄石市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的工资的70%(即2600元)

2017-2018年黄石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黄石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执行到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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