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依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7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和《攀枝花市统计局关于发布 2017 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数据并按照社会保险政策规定而进行。
2017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1631元;2017年攀枝花市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1005元。
2018-2019年攀枝花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7908元、下限:3582元)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80%执行。(上限:17908元、下限:4775元)
2018-2019年攀枝花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
2018-2019年攀枝花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攀枝花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员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按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的40%(2388元)、50%(2388元)、60%(3582)、70%(4775元)、80%(4775元)、90%(4775元和100%(5969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