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调整新方案

社保政策2018-08-25王华老师

2018蚌埠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暂未调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以往蚌埠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请参考!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安徽省统计部门公布了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2016年度平均工资进行的。

安徽省统计部门公布了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2016年度平均工资61289元/年,月平均工资为5107元

2017-2018年蚌埠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2016年度平均工资的300%(15321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2016年度平均工资的60%(3065元/月)确定。

2017-2018年蚌埠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2%;

大病救助金:公司缴11.2元,个人6.6元。

2017-2018年蚌埠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蚌埠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蚌埠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抵挡缴费人均标准调整为每月613元,高档缴费人均标准为每月1021元。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人均标准为每月201.8元(含大病救助17.8元)。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蚌埠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蚌埠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蚌埠市体育路60号劳动保障大厦四楼

电话:0552-2054259、204321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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