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

社保政策2018-08-16王华老师

报销范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2)生育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报销标准

1、正常产为1100元,难产为14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200元;

2、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为300元,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为600元。

温馨提示:低于上述限额标准的,除凭票据全额报销外,另将节余部分85%补助给职工本人,超过上述标准的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兰州生育保险产假待遇和生育津贴标准

报销条件

一是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履行了缴费义务;

二是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津贴、报销生育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报销材料

产前检查补助:

《西宁市城镇工生育保险备案表》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人员的相关证件

医疗机构出具的结算单

 报销流程

参保人只需携带经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的《西宁市城镇工生育保险备案表》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检,其产前检查补助就可以做即时结算,产后再无需申报。

单位经办人在职工生育后申报待遇时,无需再携带产前检查费的相关资料,只需携带生育人员的相关证件和医疗机构出具的结算单即可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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