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社保补缴怎么计算多少钱,淮安市社保怎么补办补交

社保政策2018-07-17李天扬老师

区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稽核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就我区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元月30日
2、申报地点: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一楼南参保登记和人员申报窗口(南门大街97号)
二、申报内容
(一)2016年缴费基数的申报


参保单位应按照职工2015年度工资性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申报。根据淮人社发[2015]118号文件规定:2016年1-6月份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为15446元/月,下限为2400元/月。参保人员的实际发放工资收入低于2400元/月,必须按2400元/月申报。
(二)缴费工资总额的组成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参保单位的工资总额是各参保单位在2015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津贴、补贴等组成。如工资总额与申报缴费基数总额差额较大的,请附情况说明。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拷贝有关电子档:各参保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U盘到区社保费征管中心参保登记和人员申报窗口拷贝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表》、《淮安区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自查表》、《2015年度职工工资收入台账》(机关事业单位另外再拷贝《退休职工工资申报表》)电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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