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年龄解读,延迟退休年龄详解

社保政策2018-07-15李天扬老师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说,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符合我国实际。胡晓义说,综合分析我国劳动力供求和老龄化程度等经济社会发展因素,参考国际经验,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退休年龄现状和诉求,在明确目标的前提下,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式,既能确保政策调整前后平稳过渡,也不会对当期的就业状况造成太大影响。

“渐进式延迟退休”是党的重要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及延迟退休年龄的问题。反对声还是比较强烈的,认为延迟退休无实际意义,延迟退休冲击就业。但有专家解释说,在绝大多数实施延迟退休的国家,公众反对都比较强烈。但无一例外,几乎所有国家都在强烈的反对声音中通过了法规。

延迟退休民众多反对并不是没有理由,由于我国养老制度存在严重问题,也就是退休双轨制的问题,引起老百姓不满,让老百姓对养老制度改革产生对立的情绪。在养老金的缴纳和发放上,国家公务人员与普通民众之间所存在的巨大差距。质疑为什么国家公务人员可以不缴纳养老金,退休后拿的养老金反而还比普通人多?!这既伤害了老百姓对养老改革的理解与支持,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关于延迟退休计划,有关人士是这样说道:“人口老龄化、社保基金的压力等方面促使人社部展开延迟退休年龄的研究”,从我国目前的退休体制中,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即可办理退休手续。在这个退休政策制定的时候,我国人口平均寿命50岁,而随着医疗的发达、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等原因,我国的人口平均寿命已经在75岁以上。这是否给社保基金带来压力?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每多缴费一年领取时可以多增加一个百分点,但多缴费的激励力度并不足以弥补缴费年龄规定过短所带来的一些风险。

随着老龄化进程,在退休年龄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养老金收不抵支了怎么办?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认为,商业保险出现“收不抵支”就很难运行下去,社会保险则不同,不是以收定支,而是和一个国家整体的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国有资产紧密相联。2011年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五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人社部对此条法律解读为: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建立并强制缴费的制度,应当由国家信用来担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社会保险基金一旦发生支付不足,出现支付缺口时,政府应当予以财政补贴,承担兜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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