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多项社保缴费标准将提高最新消息

社保政策2018-06-01王华老师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30元/月,3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实施后,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涉及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新标准执行。深圳市社保局昨日提醒,参保单位、参保人应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与此相关的多项社保缴费标准也将提高。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工资分别不得低于186元/天(2030元÷21.75天×200%)和280元/天(2030元÷21.75天×300%)。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职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最低月工资标准。因此,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最低不得低于426.63元/月(2030元/月×21%),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3%,即60.9元/月(2030元/月×3%)。失业救济金的月发放标准为上年最低月工资的80%,2016年深圳最低月工资为1808元,为此2016年失业救济金月发放标准调整为14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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