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财税处理,是企事业单位几乎每月都要做的分录,本文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结合税务处理作探讨。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五险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一金是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方式为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部分。
会计处理
2016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进行了修订,自2016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新准则第七条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这与原准则基本内容一致,养老保险费虽未单独列示,但也应包括在内。
根据会计准则,对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为便于理解,现只列举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会计处理流程,住房公积金参照其处理。
(1)计提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社保(单位承担部分)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
(2)计提工资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发工资(代扣个人承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4)缴纳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