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凉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社保政策2018-06-07李一老师

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具有凉州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退职)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的村(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答: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的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一式两份)到户籍所在村(社区)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如果参保人员属于一、二级残疾人或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二女节育户对象,需要提供相应证件及复印件。

3、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度缴纳,每年缴费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4、缴费标准分几个档次?能不能变更?

答: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十二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动。

5、政府对参保缴费如何补贴?

答:从2016年1月1日起,政府对选择100—4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40元;对选择500-10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75元;对选择15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80元;对选择20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85元。

6、特殊困难群体参保有何优惠政策?

答: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一、二级残疾人、农村五保户,由区政府为其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即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对象,由区政府为其代缴30元的养老保险费。

7、对参保的城乡居民缴费年限有何规定?

答:1951年7月1日----196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可以补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1966年7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

8、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老年人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如何发放?从何时开始执行?

答:从2016年1月1日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老年人死亡后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申领标准为中央和省级12个月基础养老金之和。

9、领取城乡民民养老保金的老年人,高龄补贴是如何发放的?从何时开始执行?

答:从2016年1月1日起,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同居民养老金合并发放,发放标准为:100周岁以上每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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