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安置的工作内容介绍

社保政策2018-11-27王新老师

优抚安置的工作内容

  优抚安置,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地方政府民政部门设置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办理退役士兵接受和安置的日常工作。其工作内容如下:

  国家和社会抚恤烈士家属,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优待军人家属,妥善安排和管理退出现役的军人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中国优抚工作的内容主要有4项:

  ①思想教育。

  ②扶持生产。对优抚对象从事生产从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进行综合扶持,突出智力扶持和优待,多途径地为扶持对象送技术、送信息、送管理知识。扶持优扶对象和抚持贫困户相结合,在扶贫中重点扶优,扶优带动扶贫。

  ③群众优待。在整个革命战争年代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群众优待的基本形式是代耕。人民公社化以后改为优待劳动日。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又改为优待金。

  ④国家抚恤。抚恤对象是因战、因公牺牲和受伤致残人员,以及病故、失踪军人家属。主要有死亡抚恤与残废抚恤,死亡抚恤又分为一次性抚恤和长期抚恤,按规定的标准发给抚恤金。国家每年还拨出专款,对有困难的优抚对象给予定期或临时的生活补助。兴办优抚事业单位是优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项目。

  优抚事业单位有:为特等、一等残废军人康复、医疗和休养服务的革命残废军人康复医院;为带病回乡的复员军人治疗、休养服务的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为复员、退伍军人中精神病患者治疗服务的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为孤老优抚对象和烈士遗孤服务的光荣院,以及在敬老院、社会福利院中设立的光荣间。安置主要包括对退出现役的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和对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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