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布,标志着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一种身份
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意见中的最大亮点,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也将作古。今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意见同时明确,将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两大目标
6年内建立新型户籍制
意见确定了两大户改目标。
一是,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暂时没有落户的,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是,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对于这两大发展目标,意见给出了明确的时间点2020年。
三个特点
户籍政策的总体调整
据介绍,此次户改有三个鲜明特点:
它是对户籍政策的一次总体调整。过去的历次改革一般都是局部调整,这次是在全国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
它是一次综合配套的改革,不仅仅改革户籍制度本身。
它是对新型户籍制度的一次整体构建,涉及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四级落户
特大城市推行积分制
意见进一步调整了户口迁移政策,按照人口规模来划分并确定各类城市的落户政策。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实行全面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实行有序放开,大城市落户条件实行合理确定,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实行严格控制(详见图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对于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实行积分落户制度,根据就业、住所、参保、居住年限等指标,设置分值,达到积分方能申请落户。
五项配套
随迁子女符合条件可异地高考
在户籍制度自身改革的同时,各项配套措施如何落到实处?教育部、财政部、卫计委等相关部委负责人进行了一一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