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保政策2018-11-27李天扬老师

  根据省人社厅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也将相应调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可在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2016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额3984元(见下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为3984元,其中,失业人员缴费费率可选择10%或6.5%,月缴费金额398.4元或258.96元;自由职业者缴费费率10%,月缴费金额398.4元。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缴纳医疗救助金,每人每月为15元。

  个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对应表(月缴费金额=月缴费基数×20%)

月缴费基数 月缴费金额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
2391 478.2 2900 580 3500 700
2400 480 3000 600 3600 720
2500 500 3100 620 3700 740
2600 520 3200 640 3800 760
2700 540 3300 660 3984 796.8
2800 560 3400 680

  温馨提示广大个体参保人员为了避免7月份社保申报高峰期间排队时间过长的现象,个体参保人员可在2016年6月24日前任何一个月(每月1日至24日间工作日)前来办理本社保缴费年度内(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手续,不必集中在今年夏季高峰期申报,但逾期将不能补缴。

  医疗保险缴费期满后,请在下个缴费周期的首月凭个人社保编号直接到徽商银行缴费,不需再次办理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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