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社保政策2018-11-27王华老师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请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欠费,影响自己的权益享受。

  市区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确定。

  企业单位按2016年我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300%核定的缴费基数分别为2004元、3341元、10022元。机关事业单位按2016年市区(包括柯城、衢江、巨化)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300%核定的缴费基数分别为1751元、2918元、8755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2016年市区(包括柯城、衢江、巨化)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至300%即2335元至8755元。

  以灵活就业人员为例,自7月份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为2335元,那么正常最低月缴费标准将按缴费比例相应调整为:养老保险420。30元,基本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140。10元,大病补充保险11元,合计每月共缴纳571。40元。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每月分别增加60。66元和20。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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