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深圳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标准为4918元,2016年2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由1600元提升到1808元。
2016年月1日实施最新的养老保险缴费办法,养老保险缴费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918元,适用于2015.7.1-2015.6.30)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808元。
2015深圳社保缴费基数
深圳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1808<=个人工资<=4918*3
医疗保险(基本一档)缴纳基数:4918*60%<=个人工资<=4918*3
失业保险:1808*2%(单位缴纳)+1808*1%(个人缴纳),共48元
工伤保险:1808<=个人工资<=4918*3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以个人工资为缴纳基准,最低1808元,最高4918*5元
非深圳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1808<=个人工资<=4918*3
医疗保险(基本二档)缴纳基数: 住院医疗:4918元; 合作医疗:无;
失业保险:1808*2%(单位缴纳)+1808*1%(个人缴纳),共48元
工伤保险:1808<=个人工资<=4918*3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个人工资为缴纳基准,最低1808元,最高4918*5元。(区间:1808--22975 元)
2015深圳社保缴费比例
深圳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共计:22%。
最低缴费:单位 1808*14%=253.12元,个人1808*8%=144.64 元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2%(基本一档)+0.5%(生育保险),个人缴纳2%(基本一档),共计:8.7% 。
最低缴费:单位 2950.8*(6.2%+0.5%)=197.70.元,个人 2950.8*2%=59.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