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巢老人盼政策 “以房养老”何时成现实

社保政策2018-11-27李一老师

  在工商银行莱芜分行办业务,巧遇一位前来咨询以房养老政策的老人。老人告诉编者,自己的孩子都不在身边,现在年龄大了,听说有个以房养老的政策,想问问咱莱芜哪家银行可以办理。当听到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说目前没有相关政策时,老人脸上流露出失望的神情。

  政策对于我们这些空巢老人来说是好的,可什么时候才能实施?老人询问道。

  以房养老在中国已存续10多年。然而,这一养老模式仍未能走到现实层面,因受到产权、法规、观念等制约和影响,很多城市的试点最后都无疾而终。

  ‘以房养老’需要各个部门的政策和整个环节的配套,这是一件复杂的事情。莱芜市某银行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一旦房价波动下行,保险公司或银行的给付能力有限,风险也较大。如果再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建造在土地上的房屋不属于个人,那么双方当事人都会受到很大损失。

  以房养老作为舶来品,在英法等国家之所以流行,与高遗产税有关。人们在以房养老和留房产给子女但要缴纳大笔税金之间较容易作出选择。纵观全国各地实行以房养老政策的城市,之所以10年多的时间仍在徘徊中,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养儿防老、死后将房子留给孩子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很多老人和子女对变卖产权都从心里抵触,而且居民普遍预计房价将上涨,老人会吃亏。这使得试点开展参与的老人往往寥寥无几,难以为继。

  去年,国务院正式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要求开展以房养老,并指出这是解决中国养老难题的有效金融补充,并试点从失独、无子女老人开始进行。业内人士认为,在此过程中,政府还应当建立好房产评估、政策咨询、纠纷仲裁等机制,并在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保险初期,对申请人和经营机构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对于出现房价波动,引入由政府主导的保险机构或市场化保险公司来分担风险,多借鉴一下国外经验,完善相关的风险应对机制。

  说到底,以房养老,最终折射的是整个社会面临的养老难题。咱们这一代人,可别指望孩子。都是一个孩子,到时候管谁?等我们老了动不了了,我们的养老政策一定会越来越完善。到时候我们直接住养老院就行了。在我市一家事业单位就职的工作人员赵先生开玩笑地说道。当前,我们的社会正步入421的家庭结构,老年人所占的比例逐渐加大,如果以房养老政策能真正推广开来,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问题和盘活已有房屋资源都有积极意义。随着以房养老新方案的出台和试点的实施,以房养老政策能否真正落地,全社会都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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