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源地助学贷款情况,更有关于被外地高校录取的上海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情况,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从8月11到8月25日。如果你还没有去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记得要赶快去办理呢。
一、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入学前具有本市户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外地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材料:
(一)由学生本人书写并签名的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贷款申请书;
(二)学生本人的高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三)用以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其中注意证明不要注明有效期,若父母离异的,证明由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明确的抚养人一方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
(四)贷款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全本复印件,复印从首页开始,不得跳页(需验原件);
(五)贷款学生本人及父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验原件);
(六)近期在本市新开的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复印件(需验原件);
(七)高考准考证(2015年新生提供);
(八)学杂费发票或入学通知书附带的相关学杂费收费说明复印件(需验原件);
(九)学校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十)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小编提醒,贷款材料必须由贷款学生本人填写、签名;贷款申请表、借款凭证、贷款合同等不得涂改;贷款学生所留联系地址、电话、邮编等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尽可能提供固定电话、手机等多种联系方式,便于银行核查,以免延误放贷。关于上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集中受理点在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一定要记得如果还没有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话,一定要记得前去办理,避免影响到自己的学业。
在毕业之后也一定要记得还款,避免影响到将来自己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