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上海高考2018-08-05王华老师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专长,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完善我校的人才培养模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和专科学生。

一、转专业的条件

第一条: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学生确有专长,对转入专业感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专长;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课程平均绩点在2.5以上,没有不及格课程。

对不符上述转专业条件,又无法完成当前专业学习任务,确有学习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转入下一年级的其它专业学习。

第二条:属于以下范围者不予转专业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2.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3.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跨类转专业,亦不接受其它类专业的学生转入;

4.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第三条:全校每学年转专业学生的总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招生数的10%。

二、转专业的程序

第四条:转专业受理时间为每年4月份,本科在读第一学年或第二学年、专科在读第一学年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

第五条:工作程序:

1.各学院提出本学院接收转入学生的专业和接受学生的数量(该专业该年级在读学生人数的10%),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可根据情况选择是否接收学生转专业申请。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提出相应的转入要求,并明确考核科目、考核规则及录取办法,连同计划表上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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