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食堂
学校现有三座食堂,学校内设清真食堂,食堂实行社会化管理,可提供各种各样的饮食。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前身是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2004年9月,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理念,充分发展学生个性,拓宽学术创新空间,提供自由选择学习机会,努力培养基础扎实、具有社会责任感、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学校坚持科学发展,“贴近实际,注重应用”的办学特色鲜明,已经形成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正在努力向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目标迈进。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结构优化,梯队合理,拥有一支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与国内外实务界密切联系、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600余人,专任教师近50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近50%;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教师总数的90%。学校有一批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和硕士生导师资格。一批有较高影响力的优秀教师,被授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东方学者特聘教授、东方学者讲座讲授、上海市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教学名师、上海市浦江人才、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晨光学者等。此外,学校还聘请了海内外专家、学者100余人为客座、兼职教授。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服务国家重大外交和安全战略。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上宣布,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愿意利用这一平台为其他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这是我国国家元首首次对外宣布由一所高校承担的国家项目。两年来,在中央政法委、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办的高度重视和热情关怀下,该项目顺利推进并取得了一批成果。同时,2015年8月,我校和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四所院校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我校联合同济大学作为共同牵头高校的全国首个“‘一带一路’安全问题协同创新中心”在我校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