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扩大并完善免费师范生教育”的要求,满足上海市“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上海师范大学将选拔有志于长期从事基础教育事业、在人格、心理、学识方面适合教师职业的“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从事教育工作。,上师大将进一步完善免费师范生招生办法,更好地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免费师法生培养行列,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凡具有上海市户籍的本市应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3、身体要求:五官端正,无口语表达障碍,无听力障碍等。
二、招生专业和参考计划数
招生专业 | 文科 | 理科 | 备注 |
学前教育 | 20 | 10 | |
小学教育 | 30 | 30 | |
英语(师范) | 20 | 10 | 英语口试:A级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30 |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30 | ||
化学(师范) | 20 | 无色弱 | |
总计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