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考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5月20日起填报本科志愿,其中“综合评价”批和“特殊类型”入围考生,将于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相关志愿;第二阶段为8月上旬填报高职(专科)志愿。
5月份志愿填报内容
本科普通批、本科提前批、本科艺体批
(1)本科普通批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2)本科艺体批分为两个批次,考生可在每个批次填报2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3)本科提前批是指列为提前批招生的军事公安类、师范类、小语种等本科专业,考生可填报2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未填报某批次志愿或未被该批次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所填报志愿院校的投档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科艺体批和本科提前批同时录取,两者不能兼报。
零志愿批(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
该批次设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两所院校,考生可选择填报其中1个院校志愿。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
具有本市农村户籍的考生才能填报该批次志愿,符合资格的考生可填报4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6月份志愿填报内容
“综合评价”批
获得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大学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入围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其中2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特殊类型”招生
获得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高水平运动队队员、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和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可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
获得“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1所“清华北大特殊类型”院校志愿、3个平行的“本科普通批特殊类型”院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