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

陕西征兵网2018-11-23王新老师

各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根据总参谋部《关于做好2016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参动〔2015〕7号)文件精神,和省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直招士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任务
今年省征兵办公室分配我市共251名士官的招收任务,涉及海军、空军、武警水电部队、总参谋部、二炮共31个专业,兰州军区招收12个专业。具体专业以碑林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通知为准。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的对象主要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男性毕业生(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也可以招收),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年龄不超过24周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三、招收程序和具体办法
招收士官按照本人申请、报名登记、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的程序进行,由兵役机关负全责。应征大学生统一在就读院校所在地的区(县)征兵办报名;专业审定以是否获得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是否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为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填写《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高等学校及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装入本人入伍档案;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由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对体检政审和专业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择优选定预招对象,按招收计划与本人签订《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协议书》后批准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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