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同志们:
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上级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岚皋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安排部署,我县今冬征兵工作己全面展开。现将征兵有关政策规定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根据全国、兰州军区、陕西省征兵工作会议及安康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今冬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多征集2015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2016年入校的学生。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
二、征集条件
1、年龄规定。应征男青年为2016年l2月31日前年满l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土可放宽到22周岁。
2、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