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16年9月9日至9月10日。
2.报到地点:西安石油大学新校区(西安沣京工业园沣京大道18号)。
3.报到时需持有“西安石油大学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办理入学手续。
4.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招生办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时间一般不应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因素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党、团关系办理
新生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均需由县级及以上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陕西省生源新生介绍信抬头为“西安石油大学党委”,介绍信去向为“西安石油大学”;陕西省外生源新生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介绍信去向为“西安石油大学”。自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的同学,入学后将相关档案材料和介绍信交所属院(系)学生管理办公室,以院(系)为单位在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自带共青团组织关系的同学,入学后将相关档案材料交所属院(系)学生管理办公室,以院(系)为单位在校团委统一办理。
三、户口、档案手续办理
(一)户口手续的办理
新生迁户遵循自愿原则,户口可按照下列条款迁入学校所在地:
1.新生入学办理户口手续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
2.新生户口一律落在校本部,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石油大学”或者“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青松路甲1号”。切勿改动或添加其他文字,否则户口无法迁移。
3.新生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等项目必须与高考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落户。
4.户口迁移证原住址一栏须细化到省、市、区或县一级。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和身份证号码不得擅自涂改,如有更改,必须由当地签发机关在更改处加盖户口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