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批次重大改变
根据《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今年陕西省高考志愿填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高职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每所院校设“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服从调剂表态栏!
志愿填报和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6个批次。其中前四个批次在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填报志愿,后两个批次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大概在7月底。批次之间顺序录取,先录取提前批,然后依次是单设本科、一本、二本。前一次批次没有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一个批次的录取。
提前批分为提前批本科和提前批专科(梯度志愿)
提前批本科
A段为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和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B段为免费医学定向生(原则上只录取农村考生)。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C段为除军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和专业、免费医学定向生以外的所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提前批专科
包括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公安院校专科专业,设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单设本科
单设本科批次的录取,在提前批本科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分A、B两段进行投档录取。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面向我省56个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定向招生;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面向我省65个国家及省级贫困县(区)定向招生。单设本科批次分别设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3个专业志愿。
填报A段志愿的考生要求条件为: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56个国家级贫困县(区)域内;本人须具有户籍所在县(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同一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经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