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度征兵政策宣传

山东征兵网2018-11-20王华老师

肥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征兵流程
  1、兵役登记。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年满17周岁本人自愿的男性公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于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户口所在地的兵役登记机构进行兵役登记。兵役机关参照新兵征集条件,确定预征对象。
  2、体格检查。县级兵役机关发给预征对象《预征通知书》,并告知参加体格检查的时间,预征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格检查。
  3、政治审查。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及有关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应征公民及其亲属的政治表现和有关情况,并根据需要出具证明材料。
  4、审批定兵。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兵役机关安排接兵部队或兵役工作人员进行走访,县级兵役机关结合部队需求及走访情况,确定兵员走向,并办理新兵入伍手续及服装发放工作。   

部队待遇
  义务兵津贴:一年兵,500元∕月,6000元∕年,
  二年兵,600元∕月,7200元∕年;
  义务兵退伍费:2000—3000元;
  义务兵退伍补助金:4500元∕年,共9000元;
  服装费:折合3000元;
  伙食费:16元∕日,480元∕月,6000元∕年(加过节)
  两年义务兵费用:津贴13200元,伙食费12000元,服装费3000元,退伍费2000元,退伍补助金9000元,合计39200元。

地方政府优抚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优待金由人民政府统一发放,农村籍义务兵按不低于上年度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对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增发1倍。符合国家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和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经费标准,分别按照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的2.5和1.5倍发放。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为30652元。
  义务兵优抚金:农村籍不低于8439元∕年,两年不低于16878元。城镇籍或大学生5000元∕年,两年1万元(自谋职业者,另享受上述政策)   

安置政策
  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的,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截至当年6月30日,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不超过29周岁,符合总政大学生提干条件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摘自《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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