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2017级硕士研究生于2017年9月6日开学(时间如有变化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请多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新生须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到相关学院报到(考生人事档案需于7月10日前邮寄到研究生处)。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请假,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须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三、缴纳费用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及标准 学生类别 | 学费 (元/生.学年) | 住宿费 (元/生.学年) | 教材费 (元) | 医疗保险费(元) | 应交费用合计(元) |
17级全日制研究生(男生) | 6000 | 1200 | 150 | 360 | 7710 |
17级全日制研究生(女生) | 6000 | 800 | 150 | 360 | 7310 |
17级非全日制研究生(男生) | 7000 | 1200 | 150 | 自愿 | 8350 |
17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女生) | 7000 | 800 | 150 | 自愿 | 7950 |
2、根据《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鲁价费发【2011】64号)文件要求,学生公寓按住宿条件实施分类管理,B类公寓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D类公寓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
2、教材费统一按150元预交,入学后根据实际书费多退少补;
3、根据济南市社保局的要求,新生医疗保险费120元/年,新生需预交3年共计360元(上学期间如果缴费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4、表中非全日制住宿费及医疗保险费,是针对非全日制学生本人自愿在校全日制学习者而言。
(二)缴费方式
1、存现金缴费
新生持学校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建行卡(我校应届毕业生考取者继续使用本科阶段学校统一发放的建行卡),到任何一家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存款业务。
2、电汇缴费
通过任何一家银行(不包括邮局)办理电汇业务,请按以下要求填写电汇凭单:
收款人:学生本人姓名
收款人账号:建行卡19位卡号
汇入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济南玉函支行
汇入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汇款用途:研究生学费
办理完电汇业务后,请保存好汇款凭条,如有问题可向经办银行查询。
(三)缴费时间
请于2017年8月21日前将应交费用足额存(汇)入建行卡内。
(四)注意事项
1、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学费、住宿费直缴财政的要求,请新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应交费用足额存(汇)入建行卡内(手续费自理),已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只需存(汇)入教材费、医疗保险费以及贷款金额小于学费、住宿费的差额部分。学校将委托建行统一划扣,报到时到所在学院领取缴费收据,不再收取现金。
2、建行卡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发放奖助学金、与校园一卡通圈存等,请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更换。建行卡初始密码为955330,为确保您用卡安全,请在存款前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建行营业网点修改密码后再使用。
四、党员持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山东省内的介绍信台头为“齐鲁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其他省(市)的台头为“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团员自己携带团员证,报到后统一交到所在学院团总支。
五、省外考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往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齐鲁工业大学。省内考生:2007年底前户口已迁入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可以将户口迁入本校;户口在原籍、工作单位或在人才市场(人事代理)的学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
六、2017级新生卧具根据方便学生、管理统一的原则,学校联系招标厂家到报到现场供货,学生可自主购买(整套),购买价格以教育厅招标价格为准。学生也可以自带卧具,特别是枕巾、床单、被罩、蚊帐、凉席必须按要求准备(卧具标准见下表),否则,所带卧具不能带入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