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录取查询
录取原则
⑴普通文史和理工类:在各省(市、区)投档考生中,按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若专业志愿服从调剂,则安排到与考生专业志愿相邻、相近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
⑵艺术学类:
广播电视编导: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⑶对于文理兼招的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⑷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院认可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公布及入学通知书邮寄:考生可通过生源省(市、区)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及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录取查询。被录取考生的入学通知书,由学院寄往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求寄往的地址和收件人处(若寄往的地址、收件人或收件人联系电话有变更,请及时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告知)。
招生咨询电话:0535-2923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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