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厅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招生院校办学基本情况并结合往年专升本招生计划确定了2016年专升本招生学校、专业和招生人数(详见附件)。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招生计划管理,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不得擅自突破和减少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我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含高职院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生;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学历,且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
3.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2016年转段学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
3.身体健康;
4.专科阶段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三、报考专业限制
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或医学类相关专业。将来需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等条件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其他专业招生不受考生所学专业的限制。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至27日。
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2门公共课,2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为各类考生必考科目,其中1门为英语(公共外语课为俄语或日语的学生分别考俄语或日语;公共外语课为其他小语种和报考外语类专业的学生考大学语文),1门为计算机(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生考高等数学)。
部分职业技能和操作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要安排进行技能测试。
五、录取规则
(一)过程性考核。
继续实施过程性考核与专升本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由考生毕业学校提供考生的过程性考核结果,明确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招生院校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各生源学校要建立过程性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程序,规范考核管理,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可信、可用,并将过程性考核电子档案数据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各招生院校要研究制定过程性评价的使用方法,并通过招生章程提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