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1.学费:
文史类专业:4800元/每生·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每生·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每生·年;服装设计专业:5000元/每生·年;旅游管理(新西兰项目)专业:12000元/每生·年;会计(爱尔兰项目)专业:12000元/每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中美合作项目)专业:12000元/每生·年;航空服务专业:8000元/每生·年;软件外包服务(与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校企合作):8000元/每生·年。
2.住宿费:根据不同标准公寓,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的有关收费标准,500、600、800、1000元/每生·年不等。
第二十二条退学学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