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科技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学校代码:10424
第五条学校地址: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
详细地址:
青岛校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邮编:266590
泰安校区泰安市岱宗大街223号邮编:271019
济南校区济南市胜利庄路17号邮编:250031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学校简介:
山东科技大学是一所工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由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山东省教育厅主管。
学校设有19个学院、9个教学系(部)、4个科研机构。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81个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在校生3907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4690余人。有教职工2900余人,其中教授288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4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4人,博士生导师158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10人,省级优秀教师17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